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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相关部署,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高质量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5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推动跨区域协同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发展质量,增强创新主体和经营主体对代理行业的认知度和信任感,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为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属地责任,全面强化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日常监管。
1.推动行政检查事项委托下放。依法推进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行政检查事项委托下放,探索由各市和所辖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师日常执业行为,省局做好事项下放的业务指导工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管的规范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2.强化对重点行为的有效监管。指导各市建立知识产权代理行为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并关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涉及司法案件、人均代理量异常、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涉外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等重要情况,对机构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代理师未落实签名责任制等行为,要提高日常检查频次,及时提醒谈话,敦促限期整改,必要时要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向社会公示处理结果。
3.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全面做好全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发现异常,按照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严肃查处。指导各市根据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备案情况,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
(二)严格落实商标代理监管规定,严厉打击各类商标违法代理行为。
1.深入贯彻落实《商标代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守法,规范健康发展。聚焦商标代理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整治商标代理行业乱象,依法严厉查处一批违法代理案件,曝光一批违法代理机构,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商标代理行业环境,有效服务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2.重拳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将代理抢注、囤积热词商标,代理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商标,与从事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存在勾连,在代理跨境电商业务及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假冒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接受同一商标代理中利益冲突双方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情节严重的,经省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积极做好商标代理信息归集工作。及时梳理并掌握本地区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录,探索建立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信息整理分析,为行业监管和规范发展提供数据支撑。支持行业组织发布涉外商标代理服务机构白名单,降低企业境外商标注册风险,规范涉外商标代理服务行为。
(三)持续强化专利代理整治,巩固严格规范行业秩序良好态势。
1.大力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加强正面引导,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代理行为,防止行业低价竞争,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现象。督促专利代理机构及时撤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对于反复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专利申请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报省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积极配合做好省内外区域协查工作。
2.持续重拳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按要求查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无资质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线索并及时反馈,强化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线索排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或者个人,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依法从快从严查处,依法认定违法所得,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对于出租、出借资质的代理机构,严格实施“双处罚”,形成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行为的浩大声势。
3.加强对提交虚假材料等行为的整治。加大对专利代理机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变造法律文件以及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但未以代理机构名义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办或移交一批典型案件,强化震慑效应。对于以不正常手段招揽业务等严重扰乱行业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持续净化行业发展环境。及时督促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机构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机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四)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多元共治格局。
1.推动行业信用监管。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工作,做好本省机构和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计分、修复审核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国家评价系统,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强化知识产权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对于守信主体给予激励措施,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对失信主体实施协同限制,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加强行业自律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组织开展自律惩戒,线索调查、暗访和协查办案等工作,协同做好舆情应对,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开展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落实执业宣誓制度,培养和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服务的执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面向新设立代理机构、代理业务量超大机构等开展执业专题辅导活动。支持建立行业发展专家指导和咨询制度。
3.强化社会监督和提升自治水平。进一步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加强监管信息公示,指导各类创新主体慎选、优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积极督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合规报告等制度,促进机构合法规范经营。组织开展分级分类代理能力培训活动,提升机构和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树立质量优先价值导向,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局和省局有关处室、各派出机构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站在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高度,全面提升推动整治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治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局要严格依法核查上级部门转办的案件线索,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做出处罚的要第一时间向省局报送行政处罚决定书。省局将根据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视情组织督办。
(三)注重宣传引导。省局及各市局要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各类代理违法行为,加大社会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及时总结并报送典型案例。各市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分析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构建长效机制的建议。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请于11月10日前报省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