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遇到一个内蒙的网友,咨询普推知产商标老杨一个问题,他注册了某服务类的商标,想去起诉某开店的店主商标侵权,开始简单说觉的还是可以的,但是深入了解不是特别简单的事。
当地某公司在产品类已注册了商标名称,比如像在3类化妆品,5类药品上已经注册了商标,但是没在具体对应的服务类线下店注册相关名称,比如44类美容店,35类药店上面进行申请注册,旗下有几十家加盟店这样的,这个网友以前也从这家公司进过货,存在销售或代理关系,而且他的注册时间也在人家开店之后,这样直接有违《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他当时申请注册时对方公司估计也不是特别懂,在公告期可以异议,下证后也可以无效宣告。
这样去维护商标权利可能很难维到,对方稍微找有点专业人员商标会无效掉,另外也会承担相对应的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