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撤销连续满三年的条件,是指,有效注册之日起,还是初审公告之日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以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编辑:wxrgkf) 添加个人微信:936012500,免费领取相关内部资料,仅限每天前5名! 喜欢 (0)